一、受理范圍
1.在永仁縣行政區(qū)域內符合《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guī)定》第二條規(guī)定的其他建設工程(不含住宅室內裝飾裝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災和非人員密集場所的臨時性建筑的建設活動),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向永仁縣消防驗收主管部門申請消防驗收備案。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依法不需要申請消防驗收備案;
(2)申請材料不符合相關要求;
(3)申請材料不齊全。
二、設立及辦理依據
設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辦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條 對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實行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制度。第十三條 國務院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規(guī)定應當申請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竣工,建設單位應當向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申請消防驗收。前款規(guī)定以外的其他工程,建設單位在驗收后應當報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備案,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應當進行抽查。依法應當進行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未經消防驗收或者消防驗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設工程經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應當停止使用。
2.《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guī)定》第二條 特殊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以及其他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備案(以下簡稱備案)、抽查,適用本規(guī)定。
本規(guī)定所稱其他建設工程,是指特殊建設工程以外的其他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
3.《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guī)定》第三十五條 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收到建設單位備案材料后,對備案材料齊全的,應當出具備案憑證;備案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4.《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guī)定》第三十六條 消防設計審查驗收主管部門應當對備案的其他建設工程進行抽查。抽查工作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制度,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抽取比例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結合轄區(qū)內消防設計、施工質量情況確定,并向社會公示。
消防驗收主管部門應當自其他建設工程被確定為檢查對象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按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有關規(guī)定完成檢查,制作檢查記錄。檢查結果應當通知建設單位,并向社會公示。
這些法律、規(guī)章依據具體內容可通過云南政務服務管理平臺(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下載。
三、實施機構
永仁縣消防驗收主管部門(永仁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四、備案條件
符合下列全部條件的,應予以消防驗收備案:
1.消防驗收備案表信息完整;
2.具有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3.具有涉及消防的建設工程竣工圖紙。
不符合其中任意一條的,應不予消防驗收備案。
五、政策、技術、數量限制
本行政確認無政策、技術、數量限制。
六、申請材料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申請材料目錄
序號 |
材料名稱 |
材料形式 |
份數 |
材料來源 |
其他要求 |
1 |
消防驗收備案表 |
原件 |
1份 |
申請人自備 |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應包含竣工驗收消防查驗情況的內容。 |
2 |
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
原件 |
1份 |
申請人自備 |
3 |
涉及消防的建設工程竣工圖紙 |
原件及電子版本cad格式 |
1份 |
申請人自備 |
注:申請材料所需相關文書、表單可在辦理窗口領取或鏈接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下載。
七、辦理時限
備案材料齊全的,即時出具備案憑證;
經抽查被確定為檢查對象的,按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有關規(guī)定7個工作日內完成檢查。
八、行政確認收費
本行政確認事項不收費。
九、辦理流程
(一)申請
1.收件
接收方式為窗口接收或網絡接收。
接收申請的實施機關:永仁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窗口接收地址:永仁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網絡接收地址: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接收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登記
申請人通過接收窗口或網上服務大廳提交行政確認申請,并登記相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事項名稱、申請時間、申請單位名稱、聯系人及聯系電話、申請材料名稱及份數等內容。實體窗口收件,因補正材料等因素造成不能即時辦理的,還應出具收件憑證。
(二)受理
1.受理審核
申請人提交申請材料,永仁縣消防驗收主管部門經辦人員對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申請材料目錄》的要求,對申請事項是否屬于受理范圍、是否需要行政確認、申請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請材料是否齊全等進行核對。
2.補正材料
永仁縣消防驗收主管部門初步審查,申請材料不齊全需要補正的,向申請單位發(fā)送《補正材料通知書》,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3.受理備案
申請資料齊全后,向申請單位發(fā)送編號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不予備案憑證》(結論為予以備案)。對依法不應辦理消防驗收備案和備案材料不符合相關要求的,發(fā)送《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不予備案憑證》(結論為不予備案)。
(三)抽查檢查
永仁縣消防驗收主管部門受理消防驗收備案后,應當對備案的其他建設工程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制度抽取檢查對象。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檢查人員,并通過云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查管理系統(tǒng)、當地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網站等媒體、媒介向社會公示。設有公眾聚集場所、人員密集場所,甲、乙類生產廠房及倉庫的建設工程抽查比例不低于50%,丙類廠房及倉庫不低于30%,其它的建設工程抽查比例不低于10%。消防驗收主管部門應當自其他建設工程被確定為檢查對象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按照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有關規(guī)定完成檢查,制作檢查記錄。檢查結果應當通知建設單位,并向社會公示。
對抽查合格的建設項目,出具《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復查結果通知書》(結論為該工程符合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有關規(guī)定)。對抽查不合格的單位,出具《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復查結果通知書》(結論為該工程不符合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有關規(guī)定)。建設單位收到檢查不合格整改通知后,應當停止使用建設工程,并組織整改,整改完成后,向消防驗收主管部門提交《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復查申請表》申請復查。消防驗收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書面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進行復查,并出具復查意見。復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建設工程。
(四)送達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復查結果通知書》由永仁縣消防驗收主管部門通過快遞、電子證照等方式送達申請人,也可即時通知申請人到窗口現場領取,并進行登記。
(五)歸檔
辦結3個工作日內,經辦人員進行匯總、集中歸檔。歸檔時經辦人員將申請材料和許可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文書編碼裝訂成冊。
歸檔材料包括: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表、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不予備案憑證、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復查結果通知書、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備案抽查復查申請表、工程竣工驗收報告、涉及消防的建設工程竣工圖紙等。
(六)備案公開
公開網址:云南省工程建設項目網上辦事大廳(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十、行政確認服務
(一)行政確認咨詢
1.窗口咨詢:永仁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電話咨詢:0878—6711857。
3.網絡咨詢:云南省工程建設項目網上辦事大廳(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二)進程查詢
1.窗口查詢:永仁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地址:永仁縣永定鎮(zhèn)廣場路6號。
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2.電話查詢:0878—6711857。
3.網絡查詢: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三)監(jiān)督投訴
1.窗口投訴:永仁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
2.電話投訴:0878-6711857。
3.信函投訴:永仁縣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通訊地址:永仁縣永定鎮(zhèn)廣場路6號,郵政編碼:651499。
4.網上投訴: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h。
5.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申請人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