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guī)范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切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guī)定》和州縣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稱依申請公開,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下簡稱申請人)根據(jù)自身生產(chǎn)、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單位申請獲取沒有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本單位依照本制度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的活動。
一、受理機構
本單位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本單位辦公室;辦公地址:永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永仁縣永定鎮(zhèn)永橋路46號);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00—11:30,14:30—17:30(節(jié)假日、公休日除外);聯(lián)系電話:0878-6711438;傳真號碼:0878-6711438;郵政編碼:651499。
二、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本單位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永仁縣人社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申請人可通過聯(lián)系電話咨詢相關申請手續(xù)。
為提高處理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zhí)峁┰撔畔⒌臉祟}、發(fā)布時間、發(fā)文字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二)申請方式
1.現(xiàn)場申請。申請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證件,到永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申請獲取信息,并填寫《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
2.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通過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相應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字樣。申請人如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的,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3.網(wǎng)上申請。申請人可在本單位網(wǎng)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fā)送至受理機構的電子郵箱。
本單位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yè)務。
(三)申請?zhí)幚?/p>
本機關收到申請后,即當場登記。除可以當場予以答復的外,應當自登記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nèi)進行實質性審查,并根據(jù)下列不同情況,作出答復:
1.對于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2.對不屬于本機關掌握的政府信息,本單位受理機構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如果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單位的,告知申請人聯(lián)系方式。
3.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本單位已經(jīng)主動公開的信息,本單位將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4.本單位根據(jù)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單位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tǒng)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5.屬于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因正當理由不能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作出答復的,經(jīng)上級同意,可以將答復的期限適當延長,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15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