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有張玉春、李植娟、楊菲因保管不善,將坐落于永仁縣委黨校單位院內(nèi)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遺失(滅失)。經(jīng)查詢,土地使用證號:永土國用(2000)字第C-01-1F011012號,房屋所有權證號:房權證永字第(99)1419號,房屋共有權證號:房永定共字第(99)1502號至(99)1503號,房屋土地使用權面積:19.1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積:73.48平方米。根據(jù)《不動產(chǎn)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申請補發(fā),現(xiàn)聲明張玉春、李植娟、楊菲所持有的該套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作廢。
特此聲明。
聲明人:張玉春、李植娟、李菲麗
公告單位:永仁縣不動產(chǎn)登記中心
2024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