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資源土地交易告字[2020]09號
受永仁縣自然資源局委托,永仁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掛牌方式公開出讓永仁縣猛虎鄉(xiāng)猛虎村委會宜中公路邊YR2019-C-14號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宗地編號:YR2019-C-14號;土地坐落:永仁縣猛虎鄉(xiāng)猛虎村委會宜中公路邊;土地面積:13178㎡;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出讓年限:40年;規(guī)劃設計條件:建設時按照《楚雄州建設用地規(guī)劃設計條件通知》(編號:2019-001號)要求建設;起始價:550元/㎡;增價幅度:10(元/㎡/次);競買保證金:363萬元。
二、競買人資格及有關要求
凡滿足掛牌文件要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公司、企業(yè)、其它組織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均可以申請參加競買。
三、報名及掛牌時間
(一)報名資料
(1)公司、企業(yè)、其它組織持競買申請書(格式)、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三證合一)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原件審核后退還)、法定代表人證明原件、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身份證原件審核后退還)、保證金交納收據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原件審核后退還)。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原件審核后退還)。
(2)個人持競買申請書(格式)、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身份證原件審核后退還)、保證金交納收據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原件審核后退還)。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原件審核后退還)。
(二)報名時間:2020年7月17日-2020年7月27日17: 30時止(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三)報名地址:永仁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務股(永仁縣太陽廣場內文化大樓二樓)。
(四)掛牌時間:2020年7月18日-2020年7月28日15: 00時止(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上述各宗地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在掛牌截止時仍有2名以上競買人要求對同一宗地報價的,由永仁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現場競價,出價最高者為競得人。
四、競買保證金
競買保證金交納人名稱必須與申請人名稱一致,自然人參與競買的從自我銀行卡內轉入,公司類及其他組織機構從基本賬戶轉入。競買保證金必須在2020年7月27日16:00時前(以銀行到賬憑證確認為準)到達指定賬戶。
開戶行:永仁縣農村合作信用聯(lián)社
名稱:永仁縣自然資源局開竣工履約保證金專戶
賬號:3000 0152 8149 9012
保證金已到賬的競買人,請到永仁縣自然資源局換取保證金收據。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抵作等額地價款。未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在出讓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全額退還(不計利息)。
五、相關要求
1、繳款時間:自簽訂合同之日起30日內付清全部土地價款。
2、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如不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內動工建設,形成閑置土地的,按《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第十四條“((一)未動工開發(fā)滿一年的,由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下達《征繳土地閑置費決定書》,按照土地出讓或者劃撥價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繳土地閑置費。土地閑置費不得列入生產成本; (二)未動工開發(fā)滿兩年的,由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六條的規(guī)定,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后,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下達《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決定書》,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閑置土地設有抵押權的,同時抄送相關土地抵押權人”的規(guī)定處理。
3、根據《楚雄州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節(jié)約集約利用土地的實施意見》(楚政發(fā){2015}8號)、《永仁縣人民政府關于推進節(jié)約集約利用土地的實施意見》(永政發(fā){2015}21號)文件要求,土地受讓方需按成交價款的10%繳納開竣工履約保證金。土地受讓方(用地單位)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規(guī)定)開工建設的,返還40%的保證金;土地受讓方(用地單位)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規(guī)定竣工建設的,返還60%的保證金。
六、聯(lián)系咨詢單位、電話
永仁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0878—6713705(善先生)
永仁縣自然資源局 0878—6713620(李女士)
本公告未盡事宜詳見出讓地塊掛牌出讓文件,以地塊掛牌出讓文件為準。
永仁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24日